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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各有關企業:
為切實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關于印發<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建城鎮〔2024〕23號)、《關于優化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贛建審批〔2024〕13號)等規定,我廳對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進行了核查。截至2024年8月2日,全省共有2563家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為零。我廳將在“江西住建云”平臺中對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標注為異常,并將異常信息推送至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限制其參與工程投標。為切實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安管人員零配備的企業按照《關于進一步簡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人員配備考核指標的通知》(贛建審批〔2019〕89號)要求,在9月30日完成整改配齊安管人員,整改到位的企業可向注冊所在地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出解除標注異常申請,經審核通過后報我廳,我廳將對確認整改到位的企業解除標注異常,并從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撤回標注異常信息。
二、持續開展核查監管。持續核查并公布安管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企業名單,名單公布后一個月內仍未配備到位的,將作為重點監管對象,由注冊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動態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和處罰建議上報我廳,我廳將依據《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第四條、第二十三條等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核查辦理進贛信息登記的省外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配備情況,公布安管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名單,并在“江西住建云”平臺標注其進贛信息登記為異常。整改到位后的省外建筑施工企業,由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來函證明其安管人員配備符合要求,我廳復核確認符合要求后解除企業進贛信息登記的異常標注。
三、從嚴從緊人員管理。各建筑施工企業一律遵循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先進后出”原則,其人員配備實時滿足安全生產許可管理要求。建筑施工企業配備了部分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但未達到要求的,要抓緊整改到位,我廳將從嚴從緊核查處理,切實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平穩可控,縱深推進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治本攻堅行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