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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住宅工程質量多發問題專項治理
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建設人民滿意的好房子”的工作部署,大力推進全省住宅工程質量多發問題專項整治,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全省住宅工程質量多發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百年大計、質量******”工作方針,大力建設人民滿意的好房子,堅持問題導向,強化住宅工程質量多發問題源頭治理,進一步落實工程質量監管責任、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責任,促進全省住宅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水平顯著提高,質量投訴大幅度減少,住戶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治理范圍
全省在建住宅工程。
三、治理重點
聚焦群眾反映的住宅工程質量投訴突出問題,包括住宅工程樓板、內外墻面裂縫,屋面、外墻面、衛生間滲漏以及機電安裝、外墻保溫、隔音和排煙氣道等影響主要使用功能的質量多發問題,深究引發問題原因,對照《江西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2023年版)》《江西省住宅工程開裂、滲漏等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技術指南》等要求進行******治理。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4年10月20日前)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部署專項治理工作,明確任務,壓實責任。加大宣傳引導,迅速將本次專項治理行動要求傳遞到每個在建住宅工程項目及相關參建單位,確保專項治理行動有序開展,有力推進。各地專項治理具體實施方案、分管局領導和聯絡員等信息,請于10月20日前報送省城鎮發展服務中心。
(二)自查整改階段(2024年11月30日前)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質量標準,加強監督力度,緊盯治理行動重點,******開展檢查,推動問題整改落實,確保專項治理行動見實效。壓實工程建設、施工、監理等各參建單位責任,對照專項治理行動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建立自查自糾工作臺賬,堅持邊自查邊整改和限時整改,逐項銷號。各地可選樹一批專項治理行動示范工程,并組織開展觀摩學習。
(三)監督檢查階段(2024年12月31日前)
各設區市和贛江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對所轄縣(市、區)在建住宅工程質量多發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將本次專項治理行動與日常監督工作相結合,將專項治理工作納入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評價的重要內容。
我廳將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安全生產明察暗訪等工作,對全省各地住宅工程質量多發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并作為2024年度各設區市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和2022-2024年度全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工程質量監督人員考核的評價依據。
(四)總結提升階段(2025年1月20前)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做好階段性工作小結,梳理工作開展情況、治理成效、存在不足、典型做法以及治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工作建議等。
請各設區市和贛江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于2025年1月底前,將本地區專項治理行動工作總結報送至我廳城鎮發展服務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住宅工程質量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各地要充分認識住宅工程質量的重要性,嚴格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統籌協調,將住宅工程質量多發問題專項治理行動作為今年工作的重要事項,大力推進,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重點監管。各地應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工信主管部門的溝通對接,充分運用聯動機制,強化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預拌混凝土質量源頭的監管,重點治理預拌混凝土生產過程隨意調整配合比、采用陰陽配合比,預拌混凝土運輸過程隨意加水,預拌混凝土出廠不按規定要求進行質量檢驗,不按規定對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如:骨料、機制砂等)供應單位進行審查,接受施工單位委托代做代養試塊等違規行為。
(三)強化社會共治。各地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工程質量投訴問題的處置力度。對因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群體上訪、反復上訪或造成較大負面輿情等不良社會影響的項目,要掛牌督辦,督促有關責任主體限期整改到位。對屢遭投訴的企業,要加大對其在建項目的質量監督檢查頻次。
(四)強化監督執法。各地要加強監督指導,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治理的工程,一律不得推薦為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工程;對問題多發、屢改屢犯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規嚴格查處,并向社會通報。